后勤管理处(新)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工作流程 | 机构设置 | 下载中心 

通 知 公 告

· 衡水学院航空服务实训...
· 衡水学院音乐学院(为...
· 衡水学院3#、4#、5#公...
· 衡水学院西校区供暖主...
· 衡水学院迎接师范认证...
· 衡水学院东校区、西校...
· 衡水学院主校区,西校...
· 衡水学院经管、公管、...
 

 
 
规章制度  
 
衡水学院晨检及报告制度
2016-04-13 14:29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治各类传染病的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学院晨检制度。

一、       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        以宿舍为单位备体温计。每天早上学生起床后,由各宿舍长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量体温等形式。体温超过37.5者汇总到系,以系为单位以书面文字形式在930前报学院疾控中心,并指定学生到院疾控中心初诊,给予治疗。疑似传染病者报学院办公室及院领导并指导隔离治疗。

2、        对未到校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清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        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

二、       教职工晨检制度

1、        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        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        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以各部门为单位,体温超过37.5℃者每日在930前报学院疾控中心。

三、       疾控中心晨检工作制度

1、        疾控中心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2、        每天1700前将各部门晨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院办公室及院长办公室。

 

 

 

衡水学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一条: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下一条:衡水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