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治各类传染病的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学院晨检制度。
一、 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 以宿舍为单位备体温计。每天早上学生起床后,由各宿舍长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量体温等形式。体温超过37.5℃者汇总到系,以系为单位以书面文字形式在9:30前报学院疾控中心,并指定学生到院疾控中心初诊,给予治疗。疑似传染病者报学院办公室及院领导并指导隔离治疗。
2、 对未到校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清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 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
二、 教职工晨检制度
1、 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 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 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以各部门为单位,体温超过37.5℃者每日在9:30前报学院疾控中心。
三、 疾控中心晨检工作制度
1、 疾控中心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2、 每天17:00前将各部门晨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院办公室及院长办公室。
衡水学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