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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急救技能培训与考核制度
2016-04-15 10:14  

一、日常急救培训等工作  

1、熟悉环境: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带领新员工利用工作之余熟悉校园及家属院环境、交通条件等

2、业务培训:

1)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对主治医以下的员工及新员工进行徒手心肺复苏、伤员的搬运、人工气囊、心电图等项目进行培训;

2)急救意识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医生进行急症及意外伤害的讨论,以增强急救意识。  

二、急救考核:重点考核主治医师以下及刚入职的员工

1、环境熟悉程度:在新员工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熟悉程度进行考核。

2、急救意识考核: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模拟急救现场,重点考核医护人员急救意识、应答质量等。

3、反应速度考核:对医生(护士)受理呼救后赶往患者所在地的时间进行量化考核;

4、携带药品及器械:对医务人员外出携带的急救药品和器械与病情关联性进行考核。

5、急救质量考核:依据省市120指挥中心下发的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急救质量考核。

三、奖惩对于成绩优秀者,作为职称和岗级评定的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三个月内须经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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