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餐厅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1、负责对食品卫生和食品留样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3、检查食堂卫生,督促食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开餐期间食堂工作人员着装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规章制度进行奖罚。
三、每月将检查情况汇总、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四、负责卫生证件的办理和人员体检工作。
五、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及考核制度,切实搞好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六、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饭菜质量、价格标准,检查所购原料的质量,有权拒绝使用不明来历或有疑问的“问题”原料,有权禁止销售隔夜饭菜或加工有遗漏、炒制不成熟等存在隐患的主副食;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