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学校食堂发展规划。
二、 负责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 负责草拟和完善学生食堂托管合同,配合学校与相关餐饮企业签订合同,并对合作单位履行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与考核。
四、 负责监管食堂合作单位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五、 负责监管食品原材料采购过程,推行原材料统一、定点采购制度。
六、 负责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供餐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 负责办理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工作。
八、 负责学生食堂的资产管理工作。
九、 负责办理食堂营业款、餐费补助、水费、电费的结算工作。
十、 负责配合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数据、材料报送工作。
十一、负责处理师生的意见和投诉工作,征求各类人员对伙食建议,增强师生与炊管人员的沟通与理解工作。
十二、负责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