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衡水市教育局转发《教育厅关于转发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发送给各单位,我校开学在即,请各位领导及相关人员按照省厅方案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