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保安排,2018年度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已开始,需要申报的教职工请于10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校医院。
具体申报事项见附件《关于市直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事项的通知》。
衡水学院校医院
2018年9月28日